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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合同中约定内容的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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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施工合同中约定内容的范围

施工合同中约定内容的范围如下:

1.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;

2.工程名称和范围、施工准备条款;

3.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;

4.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;

5.价款及其支付;

6.材料及设备供应;

7.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;

8.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;

9.保修责任。

二、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?

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:

1.当事人自行协商

当事人在平等互利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,应本着“互谅、互让”的精神,自愿协商解决。

2.第三人居中调解

合同发生纠纷,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。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。

3.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

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、调解或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可以仲裁或诉讼。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。

4.向人民起诉

合同发生纠纷后,当事人自行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,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,则可以向人民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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